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公務接待、會議費、培訓費報銷的通知
各部門、各系:
根據(jù)《山東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》、《山東省省直機關會務費管理辦法》、《山東省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》,公務接待、會議費、培訓費報銷時應提供下列材料:
公務接待:對有明確接待范圍、對象和目的,經(jīng)單位負責人批準且符合規(guī)定的接待費用予以報銷。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(jù)、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等。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、姓名、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、時間、場所、費用等內容。
會務費(學校組織的會議,不包含外出參加會議):會議費報銷時,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、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名單、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(jù)、電子結算單等憑證。
培訓費(學校組織的培訓,不包含外出參加培訓):報銷培訓費,綜合定額范圍內的,應當提供培訓計劃審批文件、培訓通知、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收款票據(jù)、費用明細等憑證。
山東電子職業(yè)技術學院
2017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