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及我校相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關于婚后、育后計劃生育登記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本校所屬的女職工初婚/再婚/復婚/離婚者,結婚/離婚登記后需到組織人事處登記,填寫《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》(附件1),并將電子版及紙質材料上交組織人事處。
三、本校所屬男職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需到組織人事處備案。
聯(lián)系人:王燕,聯(lián)系電話:83118165。
附件:1.《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》
2.《一、二孩登記所需材料》
3.《生育登記服務承諾書》
組織人事處
2020年8月10日